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摘要]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60号)精神,决定自l999年冬季起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家居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本市长城以内地区取暖补贴标准由原定的120元提高到140元。 二、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四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定的135元提高到160元。
[发布日期] 2000-01-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取暖;补贴;职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