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传染病临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防治传染病中的作用,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第三批中医传染病临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设有独立中医临床科室的地市级以上传染病医院。 (二)具有较高的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具备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条件。 (三)配备可开展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工作的高素质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人员,不少于4人。
[发布日期] 2011-03-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传染病;中医药;临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