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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福建省安溪县、上杭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发〔2006〕34号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我省安溪县、上杭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请示》(闽卫中医药〔2006〕10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省专家并邀请江西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国中医药医〔2000〕6号),对安溪县、上杭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安溪县、上杭县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据此,现批准安溪县、上杭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发布日期] 2006-06-2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先进县;中医药;安溪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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