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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摘要] 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机关,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现就做好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重要责任,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共同努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发布日期] 2011-05-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开;政务信息;政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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