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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国部分报刊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三批)查处情况的通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1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09年9月,我局将全国部分报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结果发至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对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查处。截至目前,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罚款医疗机构29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4家,停业整顿50家,吊销14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 现将《2009年全国部分报刊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第三批)查处情况总结》通报给你们。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做好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整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医药行业形象。有关查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法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 朱璐
[发布日期] 2010-04-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医疗广告;中医;停业整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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