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把我局和财政部共同下达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组织落实到位,我局制订了《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贯彻落实方案,于2009年1月31日前报我局新闻办公室。 联 系 人:马晓峰 联系电话:010—65930629 电子邮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发布日期] 2008-12-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我局;宣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