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局属(管)医院,有关单位: 根据《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为促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决定举办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管理部门选派3名中医医院分管领导(或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管)医院各指派1名分管领导(或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
[发布日期] 2008-10-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医院;培训;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