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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范围和条件(一)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1.范围:2.条件:(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1.范围:2.条件:二、推荐程序(一)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此文件转发至地市级中医药管...(二)请各地级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三)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四)我司组织审核后确定成员单位名单。三、其他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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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3﹞12号关于推荐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2-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协作组;中医;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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