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2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和2010年中医医政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同时表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授牌。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24日至25日共一天半,1月23日全天报到。
[发布日期] 2011-02-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中医;会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