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国中医药医函〔2006〕66号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试点)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项目单位: 自2005年我局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试点)项目建设以来,各项目单位和项目单位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更好地推动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探索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途径和机制,我司组织起草了《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送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形成书面意见,于2006年10月15日前反馈至我司二处。 联系人:严华国 电 话:010-65914966 65063322转6805
[发布日期] 2006-09-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技术推广;适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