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局各主管报社、出版社、期刊社主办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新闻和宣传工作的职能由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转至局办公室,并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为局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06-02-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