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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二、活动主要形式与内容三、活动主办与承办机构四、其他
关于开展“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体验活动的函
[摘要] 国中医药办函〔2008〕180号上海市卫生局、江苏省中医药局、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各有关单位: 在成功举办第一期和第二期“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之后,“治未病”高峰论坛组委会将于2008年12月27、28日分别在上海、广州举办 “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专题讲坛第三期――体质—肾/膀胱—易发疾病防治专题讲坛。为了进一步扩大“讲坛”的社会影响,更好地推广科技成果服务群众,促进“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治未病”高峰论坛组委会决定,先以部分医院为中心,在各有关机构内外开展“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KY3H模式)体验活动”。为切实做好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2008年12月27日和28日,在第三期讲坛现场。
[发布日期] 2008-12-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组委会;年月日;讲坛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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