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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广东中医药博物馆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11〕34号广东省中医药局: 在收到你局报送的《关于推荐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申报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请示》(粤中医函〔2011〕99号)后,我局组织专家赴广东对广东中医药博物馆进行了实地考察。 专家组认为,广东中医药博物馆设有医史馆、中药馆、针灸养生馆、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史馆、中草药种植园区、岭南名医壁等,馆藏文物丰富,中药标本多样,岭南中医药特色突出,面向社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中医药科普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的作用。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专家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符合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要求。 经研究,我局同意确定广东中医药博物馆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请你局会同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加强对现有馆藏文物的管理、保护和研究利用,并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进行完善,以满足不同人群对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的需求。
[发布日期] 2011-05-3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广东;博物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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