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印《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中医药重点展示单位(项目)》画册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函〔2009〕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宣传展示60年来我国各行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中央决定于2009年9月20日-10月20日在北京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此次展览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政治意义。我局作为参展单位,负责组织中医药部分的展览工作,将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向社会宣传、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医药在管理、医疗、教育、科研、民族医药、产业、文化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此次有关中医药展览工作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具体承办。作为展览组成部分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中医药重点展示单位(项目)》画册将在成就展期间作为宣传资料进行发放,请各部门和单位协助做好画册材料的选送编辑工作。附件:1.《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中医药重点展示单位(项目)》画册申报办法
[发布日期] 2009-07-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成就展;画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