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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中医药发〔200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06-09-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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