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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的通知
[摘要] 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我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的需要,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同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全国高等中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在调研总结历版教材建设经验,听取有关中医药学术组织和专家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全国中医药行业本科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指南,并决定于2015年1月全面启动第一批“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主编、副主编、编委的申报和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109种行业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编委。
[发布日期] 2015-01-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教材;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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