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函〔2009〕13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我局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做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现将《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目标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目标要求》)下发给你们。请各(基地)建设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把握精神和核心要求,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有关要求如下: 一、《目标要求》是根据王国强副部长兼局长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王东生巡视员在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的基地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的,是对基地的业务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的细化和梳理。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端正认识,明确重点,强化要求,加强指导。 二、基地建设的任务,在基本条件建设、能力建设和重点病种研究三方面,紧密联系,相互支持。基本条件建设是基础,能力建设是关键,重点病种研究是核心。基地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重点研究病种整体防治水平的显著提高,综合防治效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各地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能力建设与基本条件建设应围绕病种防治研究的突破提供相应支持和保障的原则。
[发布日期] 2009-09-0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建设;基地;研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