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一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成绩与经验,进一步明确“十二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制定实施“十二五”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划。经研究,拟开展“十一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并征求对“十二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有关直属单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十一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十一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汇总表》(见附件)。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体情况; (二)组织管理、建章立制情况; (三)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学分管理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 2011-04-2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教育;继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