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和我局工作实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王国强
[发布日期] 2009-04-2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领导小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