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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6号)的要求,为实施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高各地对项目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司定于2013年8月中旬在北京市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省级师资培训班,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3-08-0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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