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电话:010-59957615;电子邮箱:zwxx@satcm.gov.cn)。一、概述2011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服务的意见》,紧密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切实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中医药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发布日期] 2012-03-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开;信息;中医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