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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妇科3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中的有关要求,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规范中医诊疗行为,我局研究制定了胎动不安(早期先兆流产)等妇科3个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现印发给你们,供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妇科疾病临床诊疗工作时参照执行。 请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试点中医医疗机构根据当地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在我局印发的中医临床路径基础上,制定试点中医医疗机构具体实施的中医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和建议反馈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董云龙 崔咏梅 电 话:010—59957688 59957977
[发布日期] 2010-12-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我局;临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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