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文明行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开展文明行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为深入贯彻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宣传展示交通行业干部职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树创”活动、认真做好“三个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部决定于2007年组织开展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和全国交通行业精神建设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对已经命名的文明行业进行复核。
[发布日期] 2007-07-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全国交通行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业进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