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福建宁德核电厂一期工程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的通知
[摘要]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福建宁德核电厂一期工程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请示》(闽宁核〔2008〕79号)及《福建宁德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许可证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组织对机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进行审查。
[发布日期] 2009-03-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许可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