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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固体废物鉴别导则》意见的函
[摘要]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但实际管理工作中,一些类似废物的材料和类似材料的废物却难以区分。尤其是进出口贸易管理中,经常出现进口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争议。
[发布日期] 2004-10-1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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