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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摘要]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你公司1995年4月20日取得我局颁发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持证期间,你公司相继承担了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压力容器、秦山第二核电厂蒸汽发生器、稳压器和反应堆压力容器等重要核承压设备的制造任务。
[发布日期] 2003-12-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压力容器;核安全;行政处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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