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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后处理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设备的管理,持续提高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水平,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核燃料循环设施核安全设备的分级和设计、制造、安装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经研究,计划先期将后处理厂一部分重要的核安全设备纳入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目录。现将《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后处理厂)》(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
[发布日期] 2014-11-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安全设备;中核;有限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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