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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对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承...二、在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过程中,必须履行其在《福建宁...三、在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过程中,必须履行质量保证大纲...四、在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过程中,如果厂址条件(如人口...五、发放建造许可证后完成以下工作:(一)审评中达成一致的内容反映到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中。(二)按照审评工作单的承诺按时提交有关文件,完成相关工作...(三)密切跟踪红沿河核电厂辐射屏蔽设计的校核工作,保持一...(四)第二条进厂道路备选方案一是可接受的,但应确保严重事...
关于颁发《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核电厂的安全规定及导则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书》及其附件。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对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承担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核安全法规。核安全审评和监督的结果表明,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设计原则以及与核安全相关的活动满足核安全的基本要求,已具备建造条件。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福建宁德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建造许可证》。
[发布日期] 2008-02-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宁德;核电厂;机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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