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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调动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工作积极性,增强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工作责任感,提高全国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素质,我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表彰。现将表彰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条件 (一)符合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要求,具备3年以上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发布日期] 2006-02-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工程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推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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