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打印机 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等三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公告
[摘要] 为促进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指导有关产品的环保认证工作,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打印机 传真机和多功能一体机》(HBC 36—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空气卫生香》(HBC 37—2005)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HBC 19—2005)。 以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HBC 19—200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发布日期] 2005-02-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产品认证;标志;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