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落实水污染治理责任 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制订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制订和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发布日期] 2009-05-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核;水污染;专项规划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