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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青副局长在马鞍山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上的讲话
[摘要] 同志们: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申请,经过严格的考核、验收、公示和审查,国家环保总局已正式命名马鞍山市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发[2006]13号)。在此,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马鞍山市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祝贺你们通过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赢得了目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同时也借此机会,对你们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一衷心感谢。
[发布日期] 2006-09-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领导讲话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城市;马鞍山市;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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