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暨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管理者和移动执法管理者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中“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要求,提升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管理者组织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我部将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暨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管理者和移动执法管理者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6-02-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察;执法;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