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阳核电厂二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摘要]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我局于2010年7月29日至30日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
[发布日期] 2010-08-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底板;核岛;核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