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5·22国际生物多样性纪念日暨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框架项目联合启动会的通知
[摘要]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成员单位,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办公厅,云南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推动国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做好实施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及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框架项目准备工作。定于2006年5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香港厅召开“5.22国际生物多样性纪念日暨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框架项目联合启动会”,请各相关单位派人出席。 同时,另请各相关环保局邀请中欧生物多样性项目准备工作主要合作厅(局)1人共同参加。 各参会单位请于2006年5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返回。我们将根据会议回执尽快寄发请柬。
[发布日期] 2006-05-1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多样性;生物;回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