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010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批准颁发大连深蓝泵业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设计和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大连深蓝泵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申请函》(深蓝(质)字第3号)和《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申请函》(深蓝(质)字第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其实施细则(HAF601/01)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核安全3级泵的设计和制造资格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依据审查结果,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现批准你公司的取证申请,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5)0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5)04号)。你公司在核承压设备活动中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发布日期] 2005-06-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承压;设备;设计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