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等两项核安全导则审查会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写的“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和“核动力厂营运单位”两项核安全导则现已完成送审稿。兹定于2005年11月15日至17日在国家环保总局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召开上述两项核安全导则审查会,届时请你单位派员出席。11月14日14:00至15:00在我局东门集合,统一前往会议地点。会议代表也可自行前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 韦力 电话:(010)66556360
[发布日期] 2005-11-0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国家环保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