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取得的成功经验与典型请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在明年适当时候对各地落实情况组织检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
[发布日期] 1999-11-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农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