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74个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环保局: 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明显下降,有关地方环保部门按照去年我部《关于做好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134号)要求,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为有效应对严重空气污染,现就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3-01-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空气质量;监测;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