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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跨省界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目前全国各流域正处于枯水期,地表径流急剧下降,自净能力减弱,从以往情况看,这是跨省界污染事故和纠纷易发时期。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确保全国人民过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迎接“两会”的顺利召开,请各地于2004年1月--2月底组织开展跨省界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严防跨省界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发布日期] 2004-01-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污染;省界;事故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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