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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培训时间四、参加培训人员和名额分配五、报名方法和培训费用六、其他事宜(一)请参加培训人员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二)联系人及电话。
关于举办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2007年度全国业务培训计划的安排,我局决定举办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具体培训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担。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发布日期] 2007-05-15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保局;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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