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科研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我局《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将开展2007年度国家环保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发布日期] 2007-02-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科技成果;登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