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一、由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你单位申请的技...二、在技术审查过程中,你单位不得与主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有任何经济...
关于受理扬州市石化管件厂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换证申请的通知
[摘要] 扬州市石化管件厂: 你单位《关于申请更换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请示(换证)》(苏管字第(01)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单位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立项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7-03-2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国家环保总局;申请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57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