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专项“湖滨带生态修复与缓冲区建设技术及工程示范”等课题变更申请的批复
[摘要]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 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及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经水专项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湖滨带生态修复与缓冲区建设技术及工程示范”等18个课题延期验收、“复合污染型入湖河流(武进港)及小流域污染控制技术及工程示范”等12个课题负责人变更、“三峡水库消落带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5个课题示范工程调整、“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研究与示范”课题参加单位变更、“水质信息管理系统及可视化平台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课题预算调整。
[发布日期] 2011-08-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延期;示范;课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