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保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进行预评估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经过多年的抢救性建设,我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都有了显著增长,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展很快,目前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已达到188处,面积60.05万平方公里,占同期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6.23%。由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拥有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区域和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关系到我国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促进管理,提高质量,推动自然保护区工作从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国家环保总局拟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评估机制。为做好建立评估机制的各项准备工作,检验有关技术规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请你们在2002年10月~11月对本辖区内归口环保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一次预评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2-09-0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评估;自然保护区;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