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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的通知
[摘要]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各核电厂营运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岗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0-06-1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操纵员;执照;核电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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