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同意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民用核...
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会议...
关于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
关于转发《2006年度“地球奖”评选活...
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麻柳湾...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污染源现...
关于授予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
[摘要]
烟台、中山、昆山、莱州、荣成市人民政府: 根据本市申请和所在省环境保护局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定,现决定授予烟台市、中山市、昆山市、莱州市、荣成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 1998-12-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荣成市;环境保护局;莱州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