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摘要]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1年2月11日至12日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前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岭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印送你公司。请认真落实检查报告中的要求,确保四号机组首次临界后的运行安全。
[发布日期] 2011-02-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临界;四号;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