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京电力公司所有核电厂停止商业运行有关情况的函
[摘要] 各核设施营运单位: 2003年4月14日,东京电力公司关闭了其福岛第一核电厂六号机组。至此,该公司所属的17座核电机组全部关闭。鉴于东京电力公司该起事件的典型意义,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经验反馈,进一步强化核安全文化、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核设施的建造质量或安全运行。
[发布日期] 2003-06-2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核能源与工程
[关键词] 核电厂;安全;电力公司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