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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规范环境监察机构名称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加强环境现场执法监督工作,决定将全国各级环保局(厅)所属的“环境监理”类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现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02-07-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监测和分析
[关键词] 环境;监察;监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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